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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区教育局关于《嘉定区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竞赛职业及等级
  项目1: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2: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3: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4: 数控铣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5: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6: 数控铣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7: 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8: 汽车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9: 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0: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1: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2:蔬菜园艺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3:瓜果栽培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4: 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5: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6: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7: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8:时装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五、竞赛形式
  (一)竞赛分职工组和学生组,设团体及个人奖。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以镇、街道、中高等职业院校等为单位,根据竞赛活动统一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并组成代表队,社会人员按户口所在地报名,大型企业可单独组队参加,职工组每个项目派不少于3名选手参加,学生组每个项目派6名选手参加,大赛由区竞赛活动办公室依靠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及个人通过预赛选拔,组队参加职工组的比赛,中高等职业院校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学生组的比赛。
  六、竞赛时间
  4月:宣传发动
  5月-6月:预赛阶段和参赛申报
  7月-9月:选手培训阶段
  9月-10月:决赛阶段
  七、竞赛申报
  各参赛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竞赛的预赛工作并组队参加决赛,组队参赛选手名单上报区竞赛活动办公室。
  八、奖励办法
  (一)设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给予一次性奖励,若符合有关条件,则授予“嘉定区技术岗位能手”称号。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则同时授予“嘉定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第一名的女性,授予“嘉定区巾帼岗位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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