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区教育局关于《嘉定区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区教育局关于《嘉定区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嘉定区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市的主战略,加快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经嘉定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倡议,区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嘉定区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国家和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有关组织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嘉定区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促进就业、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主题,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社会争学技术、比拼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建立嘉定区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见附件),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动、综合指导与管理。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具体筹备和协调工作(本届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牵头负责竞赛的协调、宣传发动和报名等工作,区人社局牵头负责选手培训、鉴定和协助竞赛组织等工作,区总工会牵头负责宣传发动和督促报名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特点,协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选手报名、制定预赛方案、组织选手参赛。其它团体参赛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参赛对象
1、本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人员,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凡在报名参加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项目中,参赛选手的职业资格一般不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一个等级;对于工龄满五年,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较高的选手,经单位推荐,个人报名,其职业资格不得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两个等级。在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参照相关规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