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市政府实事工程─“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责任分工:区综治办负责社区消防志愿者招募,区消防支队负责志愿者业务培训,各街镇负责社区消防志愿者日常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经费保障:区财政落实《社区消防志愿者服务手册》、服装、袖章、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补贴等经费;消防管理员队伍经费由区政府和各街镇共同落实。
  (六)开通短信群发平台传播消防知识或安全提示(责任主体:区消防支队、通信公司、各街镇。时间:年底前)
  1、工作推进:通过与当地通信公司合作,开辟短信群发平台,借助快捷、高效的信息传送模式,向社会发送消防知识或安全提示。一季度,先试点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全区各街镇分管领导、安监站站长、公安派出所所长、分管所长等层面发送;二季度,推广至各居(村)委安全干部;三季度,推广至全区所有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代表和分管负责人;四季度推广至全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法人代表和分管负责人、消防志愿者。通过层层推广、逐步铺开的方式,发动专业媒体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有效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2、责任分工:区消防支队负责短信内容编写,通信公司负责信息发布,各街镇根据短信提示内容,及时采取工作措施,严把火灾防控源头,防患于未然。
  3、经费保障:短信发送经费由区财政和各街镇共同落实。
  (七)开展全员大培训工作(责任主体: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建交委、区消防支队、各公安派出所、各街镇。时间:年底前)。
  1、工作推进:一季度,完成对所有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高层商办建筑物业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完成区消防管理员队伍的职业资格培训;二季度,完成全区所有高层居住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全区5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配合区安监局对全区农民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配合区建交委对全区在建工地的项目经理开展消防培训;三季度,完成全区所有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各街道主任、各镇镇长、居(村)委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轮训;四季度,全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完成职业资格培训,持证上岗。
  2、责任分工:区房管局负责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全区农民工的培训,区建交委负责组织全区在建工地项目经理的培训,区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管理员的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和课程由区消防支队和市消防局统一安排。各单位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开展消防培训人员情况报专项办(详见附表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