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内容
(一)向全区每户家庭赠阅《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责任主体:区民政局、区消防支队,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下简称“各街镇”)。时间:3月31日前)。
1、工作推进:3月底前,区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参照世博大礼包发放形式,依托各街镇居(村)委将读本发放至每户居民家庭。
2、责任分工:各街镇负责排摸辖区家庭户数,区民政局负责协调街镇将读本发放至每户居民家庭。
3、经费保障:印制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拨付一半,每本约5元。
(二)组织全区每个单位、每幢居民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活动(责任主体:区消防支队、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各社会单位。时间: 11月31日前)。
1、工作推进:一季度,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检察院、区法院等国家机关先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灭火演练;选取试点的高层、多层建筑和老式居民住宅楼,组织开展逃生疏散演练;区防火委组织开展高层居民住宅楼疏散逃生演练试点,届时向全区社会单位和居(村)民住宅楼发放《疏散逃生导则》。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住宅楼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逃生演练任务。其余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其他社会单位在二、三、四季度,分别按比例组织开展演练,其中二、三季度分别完成40%,第四季度完成20%。
2、责任分工:区消防支队制订疏散逃生演练计划,并牵头组织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公安派出所牵头组织除区重点单位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居(村)委、物业公司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各社会单位、居(村)委、物业公司按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演练活动。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综治办等部门及各街镇予以支持配合。各公安派出所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上季度完成数至专项办,遇双休日顺延。(详见附表四)
3、经费保障:逃生导则印制费由区财政落实,疏散逃生演练中涉及到的经费由各街镇落实。
(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宣传节目(责任主体:区委宣传部、区绿化市容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镇。时间:年底前)
1、工作推进:一季度,制定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在嘉定有线电视台播出有关消防公益广告,嘉定电台录制消防专题节目,嘉定报开辟专栏开展消防专题宣传;在本区选择一地标建筑LED屏和一处大型户外广告牌滚动播出和刊登消防公益宣传内容;确定一定数量的户外视频、居民小区和办公楼宇内播放消防宣传片、滚动字幕、张贴消防公益挂图;二、三、四季度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情况开展巡访,加大滚动播放力度,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2、责任分工:区消防支队牵头制定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区委宣传部根据方案内容组织有线台、电台、嘉定报等下属部门落实公益广告免费播放、节目录制和专栏宣传等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消防宣传工作的延续性和长效性;区消防支队负责大型户外广告牌、地标建筑LED屏的选定,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市政道路上消防宣传物品的悬挂、张贴工作,各街镇负责其他户外视频、居民小区、办公楼宇宣传点的选定和宣传内容刊登、张贴工作。各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播放、悬挂、张贴消防宣传公益广告、横幅、视频、飞屏字幕的数量上报至专项办(详见附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