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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1〕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2011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13号)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覆盖面,夯实公开基础,力求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方面有新进展,力求在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满足公众需求方面有新提高。
  一、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在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方面切实加大公开力度,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预算表、决算表;上半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月度、季度财政收支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目录。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工作,以用于改善民生的专项资金为重点,主动公开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分配办法、分配依据、分配结果以及使用管理规定。扩大报送同级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范围,逐步推进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部门决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镇级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推进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审计公开。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并及时与专项资金、部门预算公开等工作相衔接,适时公开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结果,加大审计整改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以公开推动相关政策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加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及计划规划公开力度。根据市、区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集中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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