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1〕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纠风办制定的《2011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1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市纠风办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我区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部门和行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落实“两高一少”目标、实现我区“十二五”良好开局、促进嘉定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我区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规模和开支,规范经费申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滥用财政资金以及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2、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涉农监管平台建设,扩大项目,加强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3、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要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禁止行政强制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