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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安办《关于嘉定区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三)从严从重,打违除患
  专项行动要不漏一家企业,不放过一个问题。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做到“四个必须”和“五不放过”,即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于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员,必须按规定从重处罚;对于涉嫌犯罪人员,必须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没有进行不放过。
  (四)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保持政令畅通,一切行动听指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第一时间报区局,由区局报送市局行动办,案件信息由市局统一披露,接受市级媒体采访应报经市局行动办同意。各有关部门要抓好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要求的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对专项行动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五)总结经验,立足长效
  各有关部门要调整监管思路,认真总结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经验,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发现和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的监管制度建设。创新各种监管办法,建立食品生产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信箱作用,及时发现各种违法信息。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参与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力宣传,让公众及时了解专项行动信息,形成良性互动和良性宣传。要建立与媒体联合打假治劣的联络机制,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的监管网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市民代表共同参与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切实落实各区域监管责任制度
  根据我局制定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责任书》,切实落实区域监管责任。我区分为监管一室、监管二室、安亭、江桥、马陆五个片区,监管人员负责落实各自片区内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
  七、我局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为:021-59531313。

上海市嘉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2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
关于集中开展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
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
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有关会议要求,结合市局要求,为深入推进本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分局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1年4月21日起至10月20日止,为期6个月。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下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和市政府要求,就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5月-2011年9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在摸清辖区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经营户底数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1年10月上、中旬)。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巩固整治成效。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市局将对各分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工作重点
  (一)严把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经营者的市场准入,摸清本辖区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经营户的底数,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的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对相关经营者超范围经营或证照超过有效期的,要及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从严处罚。
  (二)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要依法监督经营者把好进货关,督促其严格依法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尤其要督促经营者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识作为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要督促经营者仔细查验供应商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每批次的合格证明文件,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对经营者未按上述规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按时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
  (三)加强对市场、商场和超市的重点监管。要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商场、超市为重点场所,以食品添加剂及散装食用油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要着重检查经营者所销售或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的来源是否合法,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四)加大对食用油的抽样检验力度。要根据上级部门通报的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信息,提高抽样检验工作的针对性,加大对流通环节重点食品包括食用油的抽样检验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对抽检中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及时采取下架停售等措施,并查明来源,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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