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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安办《关于嘉定区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企业
  在全覆盖检查的同时,要突出以下企业:
  1.近年被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企业。
  2.检查中发现问题,被责令整改过的食品生产企业。
  3.生产食用油脂和使用食用油脂的食品生产企业。
  4.生产环境、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状况差的食品生产企业。
  5.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控制能力较弱,产品安全风险程度高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重点产品
  速冻面米食品、食用油、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蜜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粉类制品、小麦粉、挂面、糕点、酒类、腌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酱腌菜、淀粉及淀粉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干制水产品、膨化食品等20类重点产品。
  (三)重点内容
  1、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2、回收食品处理情况。
  3、是否存在使用“地沟油”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脂生产食品。
  4、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采购的原辅料索证和台帐是否齐全。
  6、产品出厂检验和销售台帐是否符合要求。
  7、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和标准规定。
  8、生产的产品是否在生产许可证范围。
  9、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
  三、检查方式
  (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民参与监管的氛围
  1、问计于民,征求社会各界对改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2、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市民投诉食品生产企业违规违法行为。
  3、招募食品监管志愿者,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
  4、及时在区级媒体上公布专项行动进展信息,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二)具体检查方式
  为确保成效,采取执法检查、开门检查、交叉检查(包括区内交叉检查)、错时检查、及局领导带队的督促检查等形式开展专项行动。
  1、执法检查:根据本方案,对我区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2、开门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志愿者等参加相应类别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3、交叉检查:由市局统一安排指定,市食监所、宝山局、青浦局、崇明局、我局为第4组,相互循环检查,市局派观察员参与交叉检查活动。
  4、市局将在上述3项检查的基础上,另外进行飞行检查和督促检查。
  四、工作安排及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从4月18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筹备阶段(2011年4月22日前)
  精心准备,结合监管职责和我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局及区府,并向社会招募食品生产安全志愿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召开专题会议,就食品生产安全建言献策。同时以大会动员、书面告知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一是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职责;二是要求企业再次承诺遵守国家法律和诚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三是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切实落实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1年9月30日前)
  根据上级要求,此次专项行动在区域全覆盖检查的前提下,按下列重点食品的类别分批进行。
  1、速冻面米食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月10日前)。
  2、谷物加工品、谷物粉类制品(5月30日前)。
  3、小麦粉、挂面、糕点(6月20日前)。
  4、腌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蜜饯(7月10日前)。
  5、酱腌菜、淀粉及淀粉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8月20日前)。
  6、干制水产品、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月10日前)。
  7、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9月30日前)。
  在检查过程中,对产品要进行抽样检验,主要检验项目主要为非食用物质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对检查中的重点环节要留下影像资料,确保检查情况有据可查,全面落实本次专项行动。
  (三)总结阶段(2011年10月20日前)
  对开展食品生产安全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一是将有效的监管方式进行固化,形成监管制度;二是查找监管中不足,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解决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三是报送专项行动的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食品生产安全危机意识,落实好本次专项行动,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我局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我区食品生产安全。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王国庆局长任组长,陈培新副局长、邬琪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行动办),行动办设在区食品科,负责协调处理市、区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区域食品生产特点,详细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明确重点,细化措施,集中精力,统筹调配本部门人力物力,确保专项行动的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专项行动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取得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要加强与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无缝衔接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计质所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技术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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