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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集中打击阶段(6月中旬至6月底)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初期整治基础上,梳理其中屡教不改、隐患突出、公然违抗的单位和人员,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适时公开严惩,形成强大声势。区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管辖范围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各自主动牵头,其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整治;对区域性、容易反复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由各街镇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整治。
  请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于6月30日前,将“打非”专项行动总结及汇总表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上旬)
  区安委办将牵头对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配合市安委会督查组开展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抽查、查阅法律文书等方法,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排查、整治、打击等推进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费小妹任组长,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陆建林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滕云担任副组长,区安委办各位副主任、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陆建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镇、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效。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推进“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厉打击,注重实效
  各街镇、各部门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对事故频发、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治理和严厉打击,形成“打非”工作合力。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务必要重拳出击,坚决严惩。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严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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