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安委会办公室拟定的《嘉定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嘉定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
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1]28号)要求,从即日起至7月上旬,在全区统一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执法、严密组织、严厉打击等手段,坚决停产整顿、依法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本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内容: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