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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嘉定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紧紧围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基础信息质量,落实日常测查、案(事)件倒查、在押对象核查等“三查”考评项目。考核以公安派出所为单元(一镇多所的,取公安派出所平均值),每月测查一次,年度业务数据得分取12个月平均值(考评周期以上一年度11月至当年度10月)。
  1、日常测查(59分)
  主要采取实地与系统双向检索的方式,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登记准确落实测查。
  (1)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准确(20分)。每月就不同工作领域、居住地区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实地信息采集测查工作;同时从“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和公安内部相关信息系统内检索出“问题数据”,落实核查。通过上述测查方式,确定被检查单位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准确率及得分。
  (2)实有房屋信息登记准确(5分)。按照“定位不误、信息不错”的标准,对实有房屋GIS定位、房屋居住类型进行系统和实地双向检索,未定位或未拆除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房屋居住类型每差错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3)人、房信息关联一致(2分)。“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中未关联数据在3日内完成关联,且关联率达到100%,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4)来沪人员信息质量自查(6分)。公安派出所每月对所属辖区内来沪人员信息质量测查人数达到本单位来沪人员总数2%,每下降0.05个百分点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每月通过“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各单位利用系统“核查结果核查”模块批量比对的来沪人员数与各单位来沪人员总数进行对比)。
  (5)服务公安实战(5分)。核定公安派出所每名社区民警每月滚动排查重点人员数不少于30人,并核算重点人员列管更新率和自打率确定得分。
  (6)来沪人员照片质量标准(3分)。录入“上海市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的来沪人员照片质量符合基本标准(需数码现场拍摄,人像清晰,不得翻拍、不得扫描)。对发现照片信息不符合基本标准的,每条扣0.2分,其中涉及维族、藏族来沪人员的,每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7)投靠类居住证审批及时(2分)。公安派出所对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按时审批。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公安子系统)统计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审批情况,对未在8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的,发现一起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8)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应用(2分)。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人口管理用户使用率达到95%,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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