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发挥区清明祭扫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接待方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值班制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安全、文明、有序。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部门指挥要靠前,处置要及时,措施要有效。相关部门及殡葬服务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工作预案和措施进行再落实,对工作人员再动员,确保清明祭扫接待工作万无一失。
(三)围绕主题,突出宣传。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宣传主题,加强清明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市民文明祭扫,弘扬新风。利用清明节这个契机,广泛宣传,积极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
(四)沟通信息,做好总结。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掌握现场动向和不和谐因素,并及时沟通处置;各殡葬服务单位在接待高峰期间,及时上报当日人流、车流等信息,接待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
附件2
上海市嘉定区2012年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置清明和冬至祭扫高峰期间在本区殡葬服务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控制应急事态发展,提高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社会稳定和人身安全,根据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殡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处置工作范围
本预案处置的突发事件是指本区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事故及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重大事件、事故。
二、处置工作总原则
在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总体框架下,依托城市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防救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的原则。
三、处置工作组织及机构
(一)区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置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的突发事件,成员单位同去年。
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常设在嘉定区民政局。
办公室主任:王 伟 (区民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