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殡葬服务单位认真、细致地做好祭扫接待服务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
(四)总结阶段(4月9日-4月16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祭扫接待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于4月10前报区清明祭扫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嘉定区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为区清明祭扫接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贵荣、副区长李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陈宾、区府办副主任杨海龙、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夏彬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副局长王伟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清明祭扫接待工作。有关镇、部门相应成立本辖区、本部门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协助区政府领导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影视局:组织新闻报道,落实宣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文明祭扫。
区民政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交通疏导、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业务接待、内部宣传等,拟定《2012年嘉定区清明祭扫接待工作方案》。
区公安分局:指导相关公墓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科学安排警力;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祭扫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合理行车路线、车辆停放,确保交通畅通,必要时对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区工商分局:依法确认经营资格,取缔无照经营丧葬用品商店;收缴迷信用品;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未按规定在道路两侧乱设摊、流动占道兜售商品现象依法进行整治。
区卫生局:采取急救措施,保障祭扫人员突发疾病的救护。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加强对通往殡葬单位主要道路的检查和维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在清明、冬至祭扫期间,除特殊情况外,通往殡葬单位周边道路一般不安排道路维修、施工,确保道路通行。
有关镇:制定本区域清明接待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检查,督促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制止和平迁本辖区内乱建坟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