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职工综合满意率高(10分)。
随机选取25人以下、25-50人和100人以上创建企业各1家,进行职工综合满意率测评,综合满意率平均达90%以上得满分1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6、工作创新、成效显著(加分项,5分)。
(1)街镇或辖区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具有借鉴意义,在全区推广(加1分);
(2)街镇或辖区单位被评为市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示范、先进)单位(加2分);
(3)街镇或辖区单位被评为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示范、先进)单位(加5分);
(4)辖区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特殊人员就业(每个单位加0.5分)。
一个考核年度内,以上加分事项属于同一单位的按最高层次加分,一个街镇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考核时间
每年11-12月与全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和区委区政府对街镇机关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四、考核形式
1、各街镇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打分;
2、查看各街镇年度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3、抽查1家村(园区),5家企业(已被命名为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不在抽查范围),查看村(园区)、企业相关资料;
4、召开3家企业职工座谈会,并进行职工综合满意度问卷调查;
5、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审查。
五、结果评定
创建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再按一定权重纳入街镇机关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总工会会同区人社局、区工商联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4
2012年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指标分解表
单 位 | 区级达标 | 镇(系统)级达标 |
安亭镇 | 15 | 50 |
马陆镇 | 12 | 50 |
南翔镇 | 10 | 30 |
江桥镇 | 8 | 30 |
徐行镇 | 6 | 20 |
外冈镇 | 6 | 25 |
华亭镇 | 4 | 20 |
嘉定镇街道 | 1 | 10 |
新成路街道 | 1 | 2 |
真新街道 | 1 | 3 |
嘉定工业区 | 15 | 50 |
菊园新区 | 1 | 10 |
合 计 | 80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