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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区财政局《嘉定区2012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区财政局《嘉定区2012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管集团公司:
  区财政局制定的《嘉定区关于2012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嘉定区2012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上海市财政局2012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现制定嘉定区2012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为目标,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宗旨,更新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推进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大对涉及民生领域、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财政性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强化绩效预算管理,优化财政监督手段,建立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效能和影响力。
  二、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一)加强各类财政性资金监督检查。财政性资金是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政策聚焦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开展:一是中央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对2011年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同时,着重选取公共服务领域(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商业服务领域以及中央重点支持的产业类扶持项目等资金实施重点抽查。对2012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跟踪管理。二是区级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按照与财政支出重点相结合、与预算信息公开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业余教育、社区教育、科普、文化发展等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二)开展项目资金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监督。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嘉定区财政性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对2011年、2012年部分预算立项评审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的绩效评价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组织开展区级部门决算报表审计监督。为加强财政财务监督,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按照《嘉定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对部分涉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区级部门决算报表实施审计监督,为推进部门决算批复制度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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