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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区政府2012年督查事项的通知

  21、研究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发展同步。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区农委、区统计局;督查反馈部门:区人社局)
  22、扩大城保覆盖面,巩固促进从业人员从“镇保”、“综保”转入“城保”,积极推进“新农保”和“居保”。深化“一口上下”社会救助机制,保障特困群体生活。扩大养老服务受益面,新增养老床位200张,新建、改扩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0个,嘉定区第一社会福利院争取年内开工。健全助残社会化运作机制,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阳光家园”建设。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督查反馈部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23、深化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新增就业岗位2.6万个,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800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深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和培育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责任部门:区人社局;督查反馈部门:区人社局)
  24、通过新增教育资源、扩大公办吸纳比例、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等措施,妥善解决来沪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提升教育综合实力。(责任部门:区教育局;督查反馈部门:区教育局)
  2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区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基层卫生单位的联动发展,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服务。(责任部门:区卫生局;督查反馈部门:区卫生局)
  26、完成20所学校体育设施配套灯光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做好国家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教育局;督查反馈部门:区体育局)
  27、全面完成创建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确定的各项基本指标,健全公共文化设施三级网络,探索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的供给新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均等化、高效能转变。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加强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拓展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渠道。(责任部门:区文广局;督查反馈部门:区文广局)
  28、积极推动保障房建设,确保大型居住社区市级保障房新开工70万平米,区属动迁安置房新开工和竣工各60万平方米。完成首批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工作。落实廉租住房“应保尽保”要求,加大实物配租房源筹措力度。试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供应,探索收储社会存量房用作公租房的新机制。加快推进宅基地置换工作,重点推进外冈基地建设和高压线下、“铁三角”地区农户搬迁置换,力争新开工农民集中居住区住房59万平方米。(责任部门:区房管局、区城建增减挂钩办;督查反馈部门:区房管局、区城建增减挂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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