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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三、调研报告的上报要求
  调研报告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前,应在课题组内,课题组以外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中进行讨论,听取意见,吸收修改,汇聚民意,统一思想;调研课题涉及区外部门、单位的或专业性较强的,还应听取区外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意见。
  调研报告中涉及举措性建议,能转化为操作性的方案、制度或政策的,应该作为调研报告附件一并上报。
  调研报告应按下达计划的内容和时间要求上报,简化调研内容或逾期不能完成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区政府办公室同意。
  调研报告上报应按正式行文的格式进行,经课题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四、调研课题的督办和反馈
  区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各街镇办公室根据年度下达的调研计划和年中调整的调研计划,统筹督办和上报成果的审核。
  对上报的调研成果,区政府领导批示或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有关课题主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区政府要求,对上报的调研成果需进一步深化研究或转化具体工作方案、制度、政策的,由区政府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和按期按质完成。
  五、调研任务的考核和评议
  每年年初,由区政府办公室对上一年度各部门、各街镇调研课题完成情况,按照优秀单位、良好单位、较差单位进行评比,并将评比情况进行通报。
  每年年底,由区政府办公室对年度调研课题选择若干项,进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比,并予以通报表彰。
  六、调研成果的汇编和发布
  每年一季度由区政府办公室对上年全区调研课题成果分门分类进行汇编成册,并在全区有关部门、单位中发行,以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持续性地应用调研课题成果。
  七、调研任务的财力保障和人力保障
  区政府下达的各部门、各街镇调研课题,确实需要发生一些专家咨询费、资料费、学习考察费的,应列为调研专项,经费向区财政申请,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各部门、各街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把每年调研课题与年度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并为调研工作有效开展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分管调研的领导要切实负起牵头落实的责任,参与调研、督办调研,为调研工作有效开展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选择想干事、有思想、懂业务、知大局的干部担任课题负责人和执笔人,配强课题组成员,认真按时优质完成调研任务。区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各街镇办公室要切实做好调研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抓好调研工作督办、跟踪和开发。协助区政府领导工作的区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要督促联系的部门和街镇,认真按时优质完成调研选题的上报和成果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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