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重视县级整治,工作体系形成。各设区市进一步加大对县级城市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针对县级城市开展了“鲶鱼行动”,建立了“脏乱”问题点的督导、公布、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体系,到7月各设区市发现和公布各类问题2139个,县级城市的整治工作得到推进。如,石家庄市制订了针对县(市)的脏乱整治评分表,查处问题点185处;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沧州、邢台等市通过连续数月的督导,对县级城市“脏乱”整治工作基本实现常态化管理。
7月份,全省各设区市共清除积存垃圾14.7万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1.8万份,消除裸土部位7033片,整治市区河道6.5万米,规范广告牌匾3389块,治理户外摊点1.8万个,清除乱贴乱画27.9万处,整治施工工地845个,新辟停车场所270个,新建室内市场6个。各设区市具体工作量完成情况详见《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附件1)。
二、省“鲶鱼行动”情况
(一)六月份问题整改情况
省“鲶鱼行动”工作组6月份在各设区市巡查,共发现比较突出的“脏乱”问题点280个,截止到7月底,已完成整改258个,完成率为92%,与5月份的整改率持平。整改率达到100%的城市是: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其中,廊坊、邢台在4、5、6三个月份的问题整改率均为100%。具体情况详见《河北省6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附件2)。
对于5月份遗留的23个问题点,到7月底已完成整改22个,整改率为96%。到目前为止,衡水市仍有4月份遗留的2个问题点未完成整改。
(二)七月份问题发现情况
7月16日~22日我厅继续组织专人赴各设区市开展了第四次“鲶鱼行动”巡查。巡查共发现各设区市“脏乱”问题点235个(不含5、6月份遗留的未完成整改问题),其中:环境卫生问题49个,占21%,比5月份有所上升,主要表现为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牌匾广告问题47个,占20%,比5月份有所下降,主要表现为牌匾广告设置不规范、污损残缺;户外摊点问题42个,占18%,比5月份有所下降,主要表现为户外摊点乱摆现象;施工工地问题24个,占10%,与5月份持平,主要表现为围挡不规范、没有采取降尘措施等。具体情况详见《河北省7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一览表》(附件3)。
巡查所发现的问题均已在工作组离开被巡查城市之前,正式反馈给当地主管部门。每次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完成整改的问题,均刊登在河北建设网“全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专栏中,请各市抓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