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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国学教育试点单位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国学教育试点单位的通知
(琼教基〔2012〕51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厅已在海口市龙华区、美兰区和儋州市、文昌市、琼海市、乐东县开展了国学教育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一年来,在试点县(市、区)内国学教育开展顺利,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不少未开展国学教育试点工作的县市强烈要求加入国学教育试点行列,省教育厅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扩大国学教育试点市县(单位)范围,切实提高传统文化教育的普及程度。为做好新的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扩大试点市县范围

  在现有的6个试点县(市、区)基础上,新增5个试点县(市、区)。

  二、申报原则

  未进入2011年国学教育试点的地区均可自愿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

  四、评审确定

  省教育厅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加入试点的县(市、区、单位)进行审定,确定第二批参加试点的县(市、区、单位)名单。

  五、试点年级

  2011年秋季学期批准参加试点的6个县(市、区),2012年秋季学期国学教育试点年级为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八年级。

  2012年秋季审定批准的5个试点县(市、区、单位)始起年级为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七年级。

  六、教材

  教材选用海南出版社出版的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组织编写的《中华诵·国学经典诵读》。省教育厅提供免费教材只限于公办学校,试点地区的民办学校可自费购买教材开展国学教育试点工作。

  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抓紧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参加试点学校的数据统计表。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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