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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市县(单位)中招办还要制定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并向社会公告。并认真填写好《2012年市县自主招生出档条件定义上报表》(附件1)和《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指标到校生上报计划格式表》(附件2)。

  以上4种材料必须于7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省中招办邮箱(邮址:hn65313119@163.com),以便我办及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录取系统编程。逾期未报造成问题的,后果自负。

  (二)学校录取新生后,从网上下载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送录审组审批后盖章。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

  省中招办录取场办公室联系电话(兼传真):31690027。

  附件:
  1、2012年市县自主招生出档条件定义上报表
  2、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指标到校生上报计划格式表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1
  2012年市县自主招生出档条件定义上报表

  1、优惠政策特征
  (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子女,在总星数加上2个星)

特征项目

优惠内容

 

 

 



  2、限制条件
  (如: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体育成绩必须为B等以上,才能被市县重点中学录取)

限制项目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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