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泗泾镇古楼村迪家等15个生产队建制的批复
(沪松府〔2012〕154号)
泗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古楼村迪家等15个生产队建制的请示》(松泗府〔2012〕33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古楼村迪家、槐家、胡家、板桥、北古、北新泾、夏家浜、三泾、泾家溇、向阳桥、防北、防南、丁北、丁南、曹家等15个生产队建制,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清理好古楼村15个生产队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2.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村民的经济利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