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泗泾镇横港村中心等8个生产队建制的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泗泾镇横港村中心等8个生产队建制的批复
(沪松府〔2012〕162号)


泗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横港村中心等8个生产队建制的请示》(松泗府〔2012〕30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横港村中心、卞家、柏家、彭家、徐家、枉港、外婆、张家等8个生产队建制,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清理好横港村8个生产队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2.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村民的经济利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