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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秋季对中小学生开展入学教育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秋季对中小学生开展入学教育活动的通知
(琼教基〔2012〕48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2012年秋季入学时对中小学生集中进行入学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时间

  全省中小学秋季学期将于2012年9月1日开学,9月1日-2日为全省中小学集中开展学生入学教育的时间。9月3日正式上新课。

  二、活动的内容

  全省中小学围绕“小手拉大手,文明我先行”、“绿色崛起,我们在行动”等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宣传教育主题,集中开展学生入学教育活动。

  (一)各中小学举办一次全校性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班班开展校纪校规教育,将行为养成教育与文明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守法、守规、守纪意识。

  (二)围绕安全教育专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青春期健康教育专题、国防教育专题、民族教育专题、法制教育专题、毒品预防专题、地方人文专题等教育专题,由各中小学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从中选择2个以上专题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三、活动的形式

  入学教育活动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并覆盖每个班级和每位学生,做到校校有行动、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要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如以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专题报告会、主题演讲会、主题辩论会、情景剧、安全自救演练、文明大行动等方式进行。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橱窗、板报和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四、其他要求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指导辖区内各中小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入学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为广大中小学生顺利开始新学年的学习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活动结束后10日内,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负责汇总本地中小学开展秋季入学教育活动的情况,撰写本市县(地区)的书面总结,于2012年9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厅将在今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中对各地中小学开展入学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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