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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2011年、2012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四)实地察看建设项目。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事求是提供有关情况,认真做好迎接督导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做好自查工作,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2001年、2012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情况、主要工作及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意见等,同时要准备好有关资料报表等。

  (三)各市县(区)将2001年、2012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及三种附表,请于7月18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任逸根,联系电话及传真:18907579600、65334367,邮箱:ryg126@126.com。

  附件:
  1、市县(区)2011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2、市县(区)2012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3、市县(区)2011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设备器材和保教人员招聘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1
      市县(区)2011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M2

项目名称

幼儿园规模(人)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m2)

计划总投资金额

已落实到位金额

开工

年月

预计投入使用年月

备注

合计

省/中央补助资金

市县配套资金

合计

省/中央补助资金

市县配套资金

 

 

 

 

 

 

 

 

 

 

 

 

 

 

 

 

 

 

 

 

 

 

 

 

 

 

 

 

 

 

 

 

 

 

 

 

 

 

 

 

 

 

 

 

 

 

 

 

 

 

 

 

 

 

 

 

 

 

 

 

 

 

 

 

 

 

 

 

 

 

 

 

 

 

 

 

 

 

 

 

 

 

 

 

 

 

 

 

 

 

 

合计

 

 

 

 

 

 

 

 

 

 

 

 

说明

(1)建设性质一栏填写新建、改扩建、小学增设中其中一项;(2)备注一栏填写中央补助项目、省补助项目、省追加补助项目、其它(作具体书面说明)中其中一项;(3)市县配套资金是指中央、省补助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4)统计时间截止到2012年7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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