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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酉阳自治县定向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完善聘用手续(2011年3月31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县卫生局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结果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拟聘人员原则上由原用人单位聘用,并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招聘后,须在所聘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方可流动。

  六、有关政策

  (一)招聘执业医师的处理

  对属于卫生部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的人员,这次招聘后即按乡镇卫生院正式职工管理,不再享受卫生部招聘执业医师的待遇。

  (二)编制管理

  县编办按照有关标准核定我县乡镇卫生院编制数,将此次定向择优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定向择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定向择优招聘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

  1.实行阳光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宣传招聘政策,确保每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知晓信息、知悉政策;严格招聘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强化招聘纪律。要认真清理、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确保社会稳定

  1.加强统筹协调。定向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稳定责任制,由县卫生局牵头,县信访办配合,制定信访稳定预案,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做好不属于招聘范围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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