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泗泾镇祥泽村南严等10个生产队建制的批复
(沪松府〔2012〕149号)
泗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祥泽村南严等10个生产队建制的请示》(松泗府〔2012〕3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祥泽村南严、北严、卢家、长浜、裘家、陆家、杨家、南更、北更、闷泾等10个生产队建制,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清理好祥泽村10个生产队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2.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村民的经济利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