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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集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集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20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蚌埠市集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蚌埠市集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2〕1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实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精神,以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落实交易场所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清理整顿工作体系,坚持清理整顿与规范发展相结合、集中清理整顿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交易场所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

  用半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使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违法违规的各类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得到全面清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建立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的清理整顿工作机制,督促各类交易场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统计监测、规范管理、违规处理、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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