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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泗泾镇青松村杨家等9个生产队建制的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泗泾镇青松村杨家等9个生产队建制的批复
(沪松府〔2012〕148号)
泗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青松村杨家等9个生产队建制的请示》(松泗府〔2012〕3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青松村杨家、胡家、倪家、通婆泾、石乔角、陆家、胜利、牛场、三泾等9个生产队建制,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清理好青松村9个生产队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2.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村民的经济利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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