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5项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7项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8项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7项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5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各校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科类、成果形式;

  (三)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反映学科发展前沿趋势,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四)高职高专院校以教学研究为主,要突出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五)教育管理及教学改革研究要关注当前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要突出问题意识及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

  五、项目申报的程序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须在10月19日前完成;

  (三)除网上申报外,项目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可从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

  (四)各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签署意见,学校科研/教务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类型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五)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纸质《申请书》1式1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1式1份于10月26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17室)。

  联系人:梁俊;电话:65343725,邮箱:50471246@qq.com。

  六、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时间拟定于2012年11月进行,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经专家评审同意立项的项目,由省教育厅审核后发文公布。

  七、其他要求

  (一)各高校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充分发动、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申请书》,不按规定填写的,不予受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