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现“五个统一”,全面融合城乡住户调查。即城乡统一调查指标,统一抽样方法,统一调查过程,统一数据处理,统一数据发布。
(三)建立新的指标体系,完善住户调查内容。建立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新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并增加反映居民生活状况的调查内容。在数据发布上,除发布居民收支水平、结构及变化等数据外,增加发布反映收入差距的内容。
(四)加强分级管理,提高调查数据质量。本县在完成国家调查任务的基础上,对增加的乡镇调查样本进行全市统一管理,由市级统计部门进行方案设计、样本抽选、调查控制,所有调查数据发布实行“下管一级”。
三、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
从2012年下半年起至11月底,组织开展全县统一的样本轮换及一体化住户调查的全部准备工作,包括开展改革宣传、组织各级培训、实施摸底调查、抽选调查住宅和住户、落实新调查户、开展试记账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7月1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抽中普查小区摸底调查;
(二)7月30日前,完成抽中普查小区清查摸底调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三)8月30日前,完成抽中小区清查摸底工作;
(四)9月15日前,完成摸底调查数据处理和第二阶段抽样,组织落户调查培训;
(五)10月15日前,完成落实调查户和新样本开户;
(六)10月30日前,完成新调查户的记账培训;
(七)11月1日-11月底,开展新调查户试记账;
2012年12月1日起,启用新调查样本,全面执行新的调查方案,采用新的调查方法、处理程序和指标体系。2014年起,发布2013年本县居民收支调查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和县统计局要组织实施好本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确保全面实现本县住户调查的改革目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选配人员。各乡镇应选配一名既具备一定统计基础知识、能熟悉计算机操作,又有较强责任心的辅导员专门从事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各抽中村(居委)也要确定一名有一定文化基础、群众信任的人员担任兼职调查员。
(三)落实经费。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调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县级财政负担培训费、记账户补贴费、报表账页费、设备费等经费,乡镇负担辅导员报酬、调查员补贴以及50%的调查户记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