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统计局制定的崇明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统计局制定的《崇明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崇明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国统字〔2012〕22号)、《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试行)》(国统字〔2012〕5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11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海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沪调字〔2012〕32号)要求,本县将从2012年下半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住户调查是反映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就业、住房、社保等信息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实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改变了城乡分开独立的住户调查结构。通过建立指标统一规范、抽样科学严谨、手段高效便捷、调查扎实可靠、发布公开透明的住户调查新体系,更好地满足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居民生活状况信息的需求,对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本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目标,一是通过整合资源,建立本县城乡统一的住户调查新体系;二是通过优化样本结构、改进调查方法,切实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三是通过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居民收支信息,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更好的统计服务。
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增加样本量、扩大覆盖面,切实提高样本代表性。以全县为总体的调查样本总量从原来的180户扩大至500户作为国家调查网点。样本抽取以全国统一的城乡划分标准为原则,使用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为抽样框,由市级统计部门负责统一抽样,抽取城镇居委会200户、城镇村委会100户、农村村委会200户,实现全县范围内所有地域和所有人员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