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抓好《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学习
此次
刑事诉讼法修订,从我国司法实践出发,更加科学地调配了公、检、法、司各方权力,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赋予了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要的任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必将对司法行政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学习贯彻工作。一要突出重点对象。把学习《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作为今年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内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学习培训。重点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行业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学习培训。二要突出重点内容。全面学习《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学习修订的背景、过程,深刻领会立法精神。重点理解和把握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定,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在实施《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职责、使命和工作基本要求,掌握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主动适应新修订刑诉法的新要求。三要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专家授课、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对于重点学习对象,要通过逐条研读,对照刑诉法原条文对修正案进行逐条解读等方式,更为准确地把握修正案的要点。注重收集相关最新解释和理论文章,熟练掌握,防止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把学习培训与考试考核结合起来,做到“人人接受培训,人人参加考试(考核)”,以考试考核促进学习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三、营造声势,抓好《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社会宣传
全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积极履行法制宣传职能,把《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充分运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和载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为《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贯彻施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一要抓好普及性宣传教育。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尤其是宣传《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辩护、证据、强制措施、侦查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等内容上作出的重大修改或补充完善的地方,让群众了解《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增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使司法走进公众,从而更加理解、支持和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二要抓好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教育的同时,要以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等为重点做好宣传教育。三要丰富宣传方式。既可以通过法制讲座、专题辅导、集中培(轮)训等方式,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宣传教育;也可以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深入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通过集中开展《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巡回宣讲、现场法律咨询,编发宣传册、宣传挂图、悬挂横幅或标语、制作光盘或短信等形式,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注重发挥媒体宣传平台作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手机、微博等平台,开辟刑诉法宣传专题、专栏、专版,汇编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可以制作《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宣传动漫节目、公益广告及各类普法宣传品,在车站、码头、广场等公共场所播放、发放,营造宣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