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和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见》,妥善代理、处置涉及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链断裂等方面的案件,防止风险扩散蔓延。对存在金融风险的企业,引导其增强市场信心和法制观念,依法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问题;对已发生资金链断裂等重大风险的企业,在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其开展“自救式”重整,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依法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三、全面落实法律服务金融改革发展的各项措施
13.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全省部署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民法通则》、《银行法》、《
保险法》、《
证券法》、《
信托法》等与金融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会同省委宣传部、浙江银监局等部门举办“全省金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普及金融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4.开展金融机构“法律体检”专项行动。联合金融主管部门,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对金融机构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帮助金融机构及时发现、解决在依法经营与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完善相关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15.举办以“法律服务助推金融改革发展”为主题的系列法律论坛。结合金融改革发展的推进,分期举办法律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民间融资法律服务、金融改革与风险防范、法律服务温州市金改等系列法律论坛,宣传、研讨和推进法律服务金融改革发展工作。
16.开展金融领域知识产权法律宣讲活动。结合我厅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的“2012年度知识产权巡回宣讲”活动,由省律师协会组织在金融领域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方面有专长的律师到全省各地作巡回宣讲,宣传与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讲解金融品牌战略、专利战略、商业秘密保护战略的构建,传授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途径和措施,推介法律服务机构在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提高金融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