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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一)工作步骤
  “六五” 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宣传发动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各单位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并报省厅备案。二是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任务。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各方面力量投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是抓好组织实施。对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行目标分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抓好试点。确定试点单位,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抓好重点活动。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重要法律法规出台的时机,重点开展好对宪法以及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四是抓好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对法制宣传骨干队伍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素质,确保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五是抓好媒体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六是抓好指导督促。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省厅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重点对绩效考核进行考核。
  (二)探索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
  1.加强文化创作。积极组织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法制征文、书画、新闻、摄影、动漫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努力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2.开展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三讲”和“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进机关、进监所”等主题活动,文明法律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和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以开展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的深化,以学习内容的深化来规范和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对象受到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
  3.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法制新闻、法制影视和法制文艺的教育引导作用,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不断拓展互联网、触摸屏、手机报等新型载体,借助短剧、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和群众性,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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