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系统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努力发挥法律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广泛学习宣传与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学习宣传
监狱法、
律师法、
公证法、
人民调解法、戒毒法、
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鉴定条例以及与劳动教养、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司法考试、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履职能力。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
公务员法、
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和警察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
行政监察法、
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国家和地方立法进程,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具体学习内容。
(四)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精心打造富有浙江特色的司法行政法治文化品牌。重点加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窗口服务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向社会传播和展示司法行政部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风貌。积极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各类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