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公安静安分局《静安区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静府办发〔201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公安静安分局《静安区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静安区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进一步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本区火灾形势平稳受控。根据中央综合办、公安部、
民政部、工商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38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通过整合资源,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延伸火灾防范触角,不断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全力维护城市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各街道要结合实际,逐年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采取各种推进措施,力争到2013年,全区所有街道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区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工作原则。充分依靠基层单位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属地管理原则,在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民楼院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区长、公安静安分局局长周建国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谢军为副组长,区综治办副主任谢志彬、公安静安分局副局长何鹤、区民政局副局长陶澐、工商静安分局副局长马德兴、区安监局调研员姜进其、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徐浩良为成员的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网格办”,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由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徐浩良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协调、规范制定、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察考核等工作。各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