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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琼教师〔2012〕46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邀标及报送参训学员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2〕38号)的总体部署,我厅就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教师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对象及遴选条件

  (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

  1、目标任务

  计划于2012年8月,通过集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53名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进行50学时的专项培训(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30学时)。培训内容包括教师培训管理工具箱使用、区域性教师培训项目设计与实施、网络远程培训项目组织与辅导、校本研修指导与管理等,提升培训者培训教学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为“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以及各地教师培训提供有力支持。

  2、培训对象

  --远程培训对象为全省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共150名培训者(名额分配见附件1)。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为单位组班,每班学员50人左右,跨县组班。

  --集中培训对象为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或海南师范大学相关院系共3名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兼任班级辅导教师)。

  (二)幼儿园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1、目标任务

  计划于2012年8月,通过集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我省707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50学时的专项培训(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30学时)。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教师保教能力和培训能力,推动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内容改革,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2、培训对象

  --远程培训对象为全省7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原则上具备中级以上职务,具备基本的网络学习条件和网络操作能力。兼顾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地市为单位组班,每班学员不超过100名,可跨市县组班(名额分配见附件1)。

  --集中培训对象为7名幼儿园骨干培训者(兼任班级辅导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优先遴选参加过“幼师国培”、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职务。

  (三)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1、目标任务

  计划于2012年7月,通过集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我省5500名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进行50学时的针对性培训(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30学时)。培训内容包括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理念及方案介绍,修订后的学科课程标准结构与内容解读,新课标案例分析,新课程培训的设计与实施,有效课堂教学的策略和方法等,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以及新课标培训能力,为我省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培养一批“种子”教师,为深入推进实施新课程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2、培训对象

  --远程培训对象为我省5500名能够承担县级以上培训任务的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原则上具备高级以上职务或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要求具备一定的网络操作能力。分学科、以市县为单位组班,每班不超过100名,可跨市县组班(名额分配见附件1)。

  --集中培训对象为我省的55名骨干培训者(兼任班级辅导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优先遴选参加过“国培计划”、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优秀教研员或骨干教师。

  二、项目组织管理

  (一)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中学等要高度重视该项目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严格按照各子项目的条件要求和名额分配认真做好学员的遴选、推荐和训后跟踪使用。

  选派程序应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本地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学员。优先遴选拟承担市县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骨干教师和培训者。

  各市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的名单报送请于7月8日前将《“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至“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海南省实施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

  省项目办联系人:林白洁,联系电话:65815981,电子邮箱:gp598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县示范性远程2012),通讯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一楼师资培训科,邮编:571158。

  (二)省项目办收到《学员信息汇总表》后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于2012年7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和有关国家项目办,与国家项目办做好沟通联系协调工作,明确各子项目的具体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及时反馈给相关市县及参训学员,确保学员按时参训,做好学员训前及训后的组织管理与跟踪使用工作。

  三、培训经费

  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用于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教学与服务及培训组织管理,经费平均标准为2.5元/人/学时。

  附件:
  1、“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2、“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骨干培训者、参训学员汇总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学员名额分配表

  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

序号

市县

培训机构培训者

1

海口

30

2

三亚

15

3

儋州

15

4

文昌

10

5

琼海

10

6

万宁

10

7

东方

5

8

五指山

3

9

定安

5

10

屯昌

5

11

澄迈

5

12

临高

4

13

陵水

5

14

乐东

8

15

保亭

5

16

琼中

5

17

昌江

4

18

白沙

3

19

洋浦

3

合 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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