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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年第9号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年第9号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住建办〔2012〕12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国土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将于8月2日夜里到3日上午在福建中北部到浙江南部一带沿海登陆,今年第10号台风“达维”最大可能于2日傍晚到夜里在江苏中北部一带沿海登陆。受“苏拉”和“达维”外围环流影响,预计今明两天我市将出现风力6级、阵风7~8级、水面阵风8~9级的大风,并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9号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2〕202号)精神和市政府、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迅速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关注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注意当地气象预报,及时通过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认真应对台风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时提醒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公房管理和燃气设施管理单位做好防汛防范准备。

  二、突出重点,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组织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并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巡查。着重对在建工程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施工机械,施工临时用电和民工宿舍进行检查。要督促施工企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安排落实抢险物资、器材和抢险人员,防止事故,确保安全。

  三、加强检查,排除工程安全隐患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防汛排涝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城市桥梁、燃气等设施和建筑、市政、拆迁、轨道交通建设工地等防汛关键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限时完成。要重点对燃气管网、调压站、输配站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确保供气安全。要加强公房安全排查,确定防范重点,及时发现和解除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解除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加固预防措施。重点掌握住宅房屋漏雨情况,保证住户家中不进水。要加强对修缮工程工地管理,做好脚手架等设施的加固或拆除工作,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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