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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201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2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2012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蚌埠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和2012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情况,对2012年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做出防治工作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2011年蚌埠市未发生一起地质灾害。

  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了《2011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各县区、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和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的排查工作。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预报预警、应急调查等避险避灾工作。

  (一)编制年度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层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

  (三)制定《蚌埠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年)》,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11年完成怀远县城关镇危岩崩塌、五河县大巩山西坂地面塌陷工程治理工作;按计划推进龙子湖区李楼乡团山崩塌、五河县小溪镇硖石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完成怀远县姚山、蚌山区雪华山崩塌地质灾害治理的工程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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