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保障措施,推进三级联动
2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组,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推进组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招标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招标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明确1名副县级领导干部,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目标任务,并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成员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各县也要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组,扎实推进联动工作。
22.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调度例会,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近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方法。同时,促进各成员单位充分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23.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为载体,利用简报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增强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力争工作总体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24.建立专家论证机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是全新的课题,为更加规范工作程序,体现推进工作成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制机制运行等重要问题,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国家、省内资深专家进行研讨,充分依靠专家在行政、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专业知识、专业特长和经验,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规范性、可操作性。
25.总结推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经验。对市本级和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的实践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服务系统、电子评标系统以及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建设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市招标局、监察局、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准确,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廉洁、高效、阳光运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至2012年6月,初步完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并形成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意义、示范作用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