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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水稻穗颈瘟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水稻穗颈瘟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农委函[2012]291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今年我省水稻生产夺得了多年少有的好苗情,为实现全年丰收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进入7月份以来,稻瘟病快速蔓延,对水稻的安全生产构成了严重威胁。据440个稻瘟病乡村监测网点调查,截至7月19日,大部分地区已经普遍发病,严重的发病程度已达4级,且有近10%的网点出现了急性病斑,尤其是部分龙粳和绥粳系列、垦稻12等很多抗病性较好的主栽品种,今年均出现急性病斑,表现出明显的抗病性丧失特征,大面积暴发稻瘟病态势明显。省植保站已于7月10日、7月18日先后发布了稻瘟病发生预报和发生防治警报。鉴于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水稻正值最易感染穗颈瘟的孕穗末期,且品种、栽培、气象等多方面条件均非常有利于稻瘟病的发生,全省稻瘟病特别是后期穗颈瘟大流行的风险极大,形势异常紧迫。为切实做好穗颈瘟的预防工作,确保我省水稻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增强防控工作紧迫感。目前影响水稻丰收的最主要障碍因素就是稻瘟病,特别是穗颈瘟,一旦发生,轻者严重减产,重者全田绝收,且只能提前预防。我省曾有过因穗颈瘟造成大面积绝产的惨痛教训。时值穗颈瘟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充分认识今年稻瘟病发生的异常严峻形势及做好预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当前工作重心迅速转移到穗颈瘟的预防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国家明确提出重大病虫防控“政府职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治”的工作要求。各地要将预防穗颈瘟作为十万火急的头等大事,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做到守土有责。要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确保领导责任到位、舆论宣传到位、资金筹集到位、技术指导及物资准备到位,并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及时落实。对因组织发动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监测指导,迅速掀起防控高潮。各地要立即采取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明白纸、板报、召开示范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指导穗颈瘟的预防。各级干部要坚守田间一线,组织发动群众,宣传指导到农户、到田块,迅速营造全民动员、全面预防的宣传氛围,快速掀起穗颈瘟预防工作高潮。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联系农垦,开展飞机航化防控作业。各地要充分发挥乡村监测网点的监测和指导作用,加大巡查力度,随时反馈信息,并要安排专人值班,从即日起每天一报发生防控工作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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