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查处超范围手术行为。严格按照卫生部手术分级管理及精神、麻醉药品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外科手术管理,严格麻醉药品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超范围手术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年5月)为清理自查阶段。各县区(管委会)要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摸底排查,澄清底数,全面清理;切实纠正医疗机构随意更换名称、乱挂牌子行为;工商、行政执法、药监、新闻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对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医疗、药械广告进行清理,停止发布一切违法医疗、药械广告。各县区(管委会)自查清理情况于5月31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2年6月至7月)为专项整治阶段。各县区(管委会)、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严格依法审批执业许可,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和违法医疗、药械广告。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按照不低于20%的比列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区(管委会),除限期整改外,将在全市通报,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县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2012年8月)为总结阶段。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结束后,各县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8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区(管委会)也要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和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