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南京薇薇彩妆美甲职业培训学校更名的批复
(宁人社〔2012〕237号)
南京薇薇彩妆美甲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申请更名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更名的条件和程序,现批复如下:
同意南京薇薇彩妆美甲职业培训学校更名为南京薇薇职业学校。
望你学校接此批复后,及时到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在办学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严格执行广告核准登记、年报、年检等制度,认真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再就业培训,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