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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以乡镇为总体的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以乡镇为总体的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0〕2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十二届县委第88次常委扩大会议安排,为准确反映各乡镇农村居民收支情况,更好地服务领导科学决策,现将2011年全县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换调查网点,完善调查网络体系

  2010年是农村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年,国家和县级调查样本将进行全面更换,多数调查网点按要求将于年底停止运行,导致部分乡镇乡(镇)级调查网点不足。为此,各乡镇在配合国调队做好国家和县级样本轮换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做好乡(镇)级调查网点的补充完善和新建网点的启动运行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代表性和连续性。各乡镇应建乡(镇)级调查网点数为:钟多镇、龙潭镇、麻旺镇、酉酬镇、黑水镇、龚滩镇、丁市镇、李溪镇、铜鼓乡9 个乡镇各3个,其余乡镇各2个(见附件)。2011年,以县为总体的32个县级新建调查网点将全部作为所在乡镇的乡(镇)级调查网点,不足的网点可在已建乡(镇)级网点中抽选,也可以在已停止运行的县级网点中抽选或新建。

  二、落实调查经费,确保工作开展

  以乡镇为总体的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担的原则,国调队负责所有账页印刷费用和县级调查网点调查补贴,各乡镇负责乡(镇)级调查网点调查补贴(参照县级网点补贴标准)。

  三、加强工作领导,坚持依法统计

  各乡镇要落实分管领导,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扎实做好农村住户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农村住户调查方案和国调队的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调查网点和样本户的抽选,辅助调查员选配、记账工作指导、账页审核、录入上报等工作,杜绝漏报、虚报、瞒报和人为修改调查数据,甚至“闭门造车”等现象发生。要加强对调查数据管理,严格为调查对象保密,未经上级统计调查部门核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和公开使用调查数据。

  四、强化督查指导,严格工作考核

  国调队和县统计局要根据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力促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定期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和数据质量抽查,认真进行数据质量评估分析,准确把握全县农村居民收入现状及增收态势,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各乡镇网络建设情况将纳入2011年年终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国调队制定下发,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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