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宝鸡石鼓山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政办函〔2012〕12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3月20日、4月14日及6月22日,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石嘴头村群众先后3次在开挖房屋地基时发现青铜器文物后,当即停止施工,自觉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文物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各级政府和文物、公安、武警等有关部门迅速展开抢救保护工作,使大批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截至目前,已在现场清理和发掘青铜器等珍贵文物近300件。特别是6月22日发现的西周墓葬,出土包括铜鼎、铜簋、铜禁在内的珍贵文物99件(组)。该墓葬保存完整、规格较高,出土文物体量大,纹饰精美,风格突出,时代特征明显,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省政府同意,对在宝鸡石鼓山文物抢救保护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宝鸡市人民政府等12家先进集体和刘广田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宝鸡石鼓山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宝鸡石鼓山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2家)
宝鸡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宝鸡市文物旅游局
武警宝鸡市支队
宝鸡市考古研究所
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宝鸡市渭滨区文物旅游局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人民政府
宝鸡市渭滨区博物馆
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西宝路派出所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石嘴头村委会
二、先进个人(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