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4、多举措推进就业,切实增强援助服务能力。通过上海工会援助服务网络平台,切实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介服务。举办专门针对大学生就业群体的职介专场,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牵线搭桥。结合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活动,对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组织其参加适应性的技能培训。

  5、多环节做好衔接,积极推动助学就业有关政策落实。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发挥政府助学的主渠道作用,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做好与高校工会助学工作的衔接,为考入高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在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开设创业就业咨询专场座谈会,邀请专家解读政府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各级工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将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作为帮扶困难职工、促进就业,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调查摸底,健全档案。在充分利用以往救助档案信息的基础上,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走访核实等形式,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就学、升学、毕业及就业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动态调整档案信息,不断健全完善工会系统助学和就业帮扶档案。助学对象中经审核符合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范围的,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并将救助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

  3、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各级工会要积极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方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在扶持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并按照“避免重复救助”的原则,认真研究、尽早启动、落实责任,确保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了学,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4、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工会助学举措,深入报道感人事例,精心选树学子典型,引导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鼓励他们投身基层一线,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