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沪工总保〔2012〕18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整合内外资源,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推进“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全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活动时间
根据全总统一安排,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集中在2012年7月至8月31日,并贯穿全年。
三、工作内容
1、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做好入学前帮扶。以工会帮扶资金为基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扩大助学资金的筹措渠道,加大筹集力度,按照“定人、定额、定期”的工作要求,通过发放交通费、生活费、助学金等方式帮扶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并在开学前将各类帮扶金发放到位。
2、多形式开展帮扶,深化助学品牌活动。深入开展“千个党支部与千名学生结对助学”、“千个文明班组、红旗文明岗牵手千名困难职工”、“百名企业帮助百名学生”等品牌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参观、举办主题助学活动等形式,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社会责任感。同时,充分发动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在资金帮扶的基础上,注重凸显精神和智力帮扶,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3、多岗位提供机会,深入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主动争取党委、政府(行政)的支持,在寒暑假期间,充分挖掘、提供区域系统内技术类、管理类的社会实践岗位,为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实习实践的机会,丰富“金秋助学”活动内涵,扩大覆盖面,延伸助学链,实现助学帮扶和就业援助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帮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