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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2〕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总结2012年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就报送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总结。要认真对照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分析和总结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要以数据分析、位次变化、项目进度、典型措施、工作亮点为主,对单位日常事务不必提及,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可使用预计数。

  二、关于下半年工作计划。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在客观总结上半年工作成绩、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下半年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下半年的具体工作措施要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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