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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


  (四)2015年,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初步建成全市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四、推进机制和职责分工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思路,指导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考核和评价。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废旧商品行业管理,做好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经营者的备案登记,牵头实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和节约环保的宣传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把废旧商品回收产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重大项目的立项及项目前期工作,促进废旧商品回收产业与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衔接。

  市教育局:负责抓好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培养环保意识,引导中小学生及社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包装。

  市科技局:负责引导和支持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企业实施相关研发项目,积极申报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市经信委:负责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和加工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运用,督促企业在设计和制造环节充分考虑产品废旧回收时的便利性和可回收率。

  市公安局:负责废旧商品回收行业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打击收、销赃犯罪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统筹落实相关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优先安排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宣传节约环保理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依法办理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进行环境保护监管。

  市住建委:负责指导协调物业公司支持物业服务小区回收网点的设立及运营。

  市规划局:负责将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支持废旧商品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回收利用基地的规划许可,审查并监督新建小区同步配套废旧商品回收网点。

  市市容管理局:负责牵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及资源利用,依法对污染环境、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的废旧商品回收站点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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