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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意见

  (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是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和动力源泉。要抓住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机遇,循序渐进,推进种业科研体制改革,明确科研分工,促进产学研结合,为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机制,设立岗位专家,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明确岗位责任和目标。采取措施,积极培育种子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牧种子产业化经营进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全局出发,把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全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种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掌握、研究并协调解决种业发展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抓紧制定农牧种业发展工作方案,出台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切实推进农牧种业发展。
  (二)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并改进品种测试、品种审定、品种保护和品种退出制度。完善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准入制度。制定育种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人员行为准则。确保农牧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农牧种业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现代农牧种业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根据《意见》和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各地要建立和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充实种子管理、科研、推广三支队伍,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和素质,建立一支能够担当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人才队伍。要充分借助“智力援藏”,积极引进内地人才,重点培养本地人才,消化吸收内地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自身“造血”能力。对现有种子管理、科研、推广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壮大种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种子管理队伍,为农牧种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要强化各级农牧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全区各级政府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强化协同配合。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自治区多个部门多个层面,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农牧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农科院等各相关部门要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在发展思路上达成共识,在关键环节上凝聚力量,在推进步骤上相互衔接,形成共同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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